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實體經濟充分發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日前頒布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實質性運營認定規則》(以下簡稱《認定規則》),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一、《認定規則》的制定背景
為明確合作區稅收優惠政策的實質性運營具體事項,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財政局、商事服務局、經濟發展局、金融發展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符合條件的產業企業實質性運營有關問題的公告》。
同時為引導企業在合作區實質性運營,增加實體經濟產值,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避免在合作區內對企業“實質性運營”產生不同的理解,有必要專門制定規范性文件對“實質性運營”予以說明。
二、《認定規則》的主要內容
《認定規則》主要規定了制定目的、適用范圍、實質性運營應具備的條件、其他事項、解釋機關以及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第一條規定了制定目的,即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實體經濟充分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規定適用范圍,規定了合作區執委會及工作機構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除特別說明外,涉及實質性運營的認定,均適用本規則規定。
第三條是關于實質性運營應具備的條件,實質性運營的認定,應符合《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符合條件的產業企業實質性運營有關問題的公告》所規定的條件。
第四條特別說明之前已印發的有關企業扶持的規范性文件,企業申請2023年度及之后的獎勵、補貼或者其他申請,適用本規則規定。申請2022年度的,按規范性文件本身的規定辦理。
第五條規定了《認定規則》的解釋主體,適用本規則的工作機構根據職責負責本規則的解釋。
第六條規定了實施時間和有效期,為配合與《公告》同時實施,規定規則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